當前位置:文檔之家?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最新)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最新)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

第一章總則

1

. 

0

. 

1

條為了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在石油化工企業設計中,貫徹

方針,采取防火措

施,防止和減少火災危害,特制定本規范。

1

. 

0

. 

2

條本規范適用于以石油或天然氣為原料的石油化工企業新建、擴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設

計。第

1

. 

0 

. 

3

條石油化工企

業的防火設計應按本規范執行;本規范未作規定者,應符合有關現行國家

標準規范的要求或規定。

第二章可燃物質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2

. 

0 

. 

1

條可燃氣體的火災危險性,應按表

2 

. 

0 

. 

1

分類??扇細怏w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舉例見本

規范附錄二。

類別

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

< 

10

%

(體積)

> 

10

%

(體積)

2

. 

0 

. 

2

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應按表

2

. 

0 

. 

2

分類

; 

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2 

. 

0 

. 

2 

類別

名稱

特征

A

.

液化烴

15 

C

時的蒸氣壓力

> 

0.1MPa

的烴類液體及其他類似的液體

B

A

類以外,閃點

< 

28

C 

A

閃點》

28

C

W 

45

C 

可燃

B

閃點

45

C

至<

60

C 

液體

A

閃點》

60

C

W 

120

C 

B

閃點>

120

C 

二、

操作溫度超過其閃點的乙類液體,應視為甲

B,

類液體;

三、

操作溫度超過其閃點的丙類液體,應視為乙

A,

類液體。

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舉例,見本規范附錄三。

2

. 

0 

. 

3

條固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乙、丙類固體的火災危險性分

類舉例,見本規范附錄四。

第三章區域規劃與工廠總體布置

第一節區域規劃

3

. 

l 

.

1

條在進行區域規劃時,

應根據石油化工企業及其相鄰的工廠或設施的特點和火災危險性

, 

結合地形、風向等條件,合理布

置。

3

. 

I 

. 

2

條石油化工企業的生產區,宜位于鄰近城鎮或居住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3

. 

I 

. 

3

在山區或丘陵地區,石油化工企業的生產區應避免布置在窩風地帶。

3

. 

I 

. 

4

條石油化工企業的生產區沿江河岸布置時,宜位于鄰近江河的城鎮、重要橋梁、大型錨

"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地、船廠等重要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下游。

3

. 

1

. 

5

條石油化工企業的液化烴或可燃液體的罐區鄰近江河、海岸布置時,應采取防止泄漏的

可燃液體流入水域的措施。

3

. 

1 

. 

6

公路和地區架空電力線路,嚴禁穿越生產區。區域排洪溝不宜通過廠區。

3

. 

I 

. 

7

條石油化工企業與相鄰工廠或設施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

3

. 

1

. 

7

的規定。防火間距

的起止點,應符合本規范附錄六的規定。

高架火炬的防火距離,應經幅射熱計算確定;對可能攜帶可燃液體的高架火炬的防火距離,并不應

小于表

3

. 

1 

. 

7

規定。

注:

1.

括號內指防火間距起止點。

2. 

當相鄰設施為港區陸域、重要物品倉庫和堆場、軍事設施、機場等,對石油化工企業的距離

有特殊要求時,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節工廠總平面布置

3

. 

2

. 

1

工廠總平面,應根據工廠的生產流程及各組成部分的生產特點和火災危險性,結合地

形、風向等條件,按功能分區集

中布置。

3

. 

2

. 

人員集中場所,

置在窩風地帶。

3

. 

2

. 

集中場所的階梯

上。但受條件限制或有工藝要求時,可燃液體原料儲罐可毗鄰布置在高架工藝裝置的階

梯上。

3

. 

2 

. 

4

當廠區采用階梯式布置時,階梯間應有防止泄漏的可燃液體漫流的措施。

3

. 

2 

. 

5

液化烴罐組或可燃液體罐組,不宜緊靠排洪溝布置。

除液化烴罐組、可能攜帶可燃

液體的

高架火炬外的工藝裝

置或設施

液化烴罐組

可能攜帶可燃液體的

高架火距

居住區、公共福利設施、村莊

100

120

120

相鄰工廠(圍墻)

50

120

120

國家鐵路線(中心線)

45

55

廠外企業鐵路線(中心線)

35

45

國家或工業區鐵路編組站

(鐵路中心線或建筑物)

45

55

80

廠外公路(路邊)

20

25

變配電站(圍墻)

50

1 80

架空電力線路(中心線)

1.5

倍塔桿高度

I

、

U

級國家架交通信線路

仲心線)

40

50

80

通航江河岸邊

20

石油化工企業與相鄰工廠或設施的防火間距

3

. 

1 

. 

7 

2

條可能散發可燃氣體的工藝裝置、罐組、裝卸區或全廠性污水處理場等設施,宜布置在

及明火或散發火

花地點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在山區或丘陵地區,并應避免布

3

條液化烴罐組或可燃液體罐組,不應毗鄰布置在高于工藝裝置、全廠性重要設施或人員

相關文檔
  • 石油化工防火設計規范

  • 儲罐區防火堤設計規范

  • 化工企業防火設計規范

  • 油罐區防火堤設計規范

  • 精細化工防火設計規范

相關文檔推薦:
晚上睡不着一个人看的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