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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評定方案

常路鎮中心小學2016年教師職稱評審推薦工作實施方案

(討論稿)

為做好我校教師評聘推薦工作,按照縣教體局中小學職稱評審會議要求,根據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山東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魯人社發[2012]53號)和臨沂市人社局《關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中專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臨教人字[2014]38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教師職稱推薦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在每一輪的教師職稱評審推薦前成立領導小組,負責教師職稱推薦申報管理工作。

二、推薦原則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推薦原則。在公平競爭、平等擇優的基礎上,實行差額推薦。要真正把學校政治思想表現好、業務素質高、事業心和責任心強的教師推薦到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2、堅持“三公開一監督”原則。即在推薦工作中要做到申報對象公開、量化考評方案公開、考核結果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三、推薦范圍及條件

在本單位在職在崗的全體教師。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當年職稱評定: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在申報過程中能虛作假、徇私舞弊或挾私報復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正在查處的。

4、不符合其他規定要求的。

四、推薦辦法

把教師在任職期內履行崗位職責、年度考核作為評聘的主要依據,分別從量化成績、教齡、學歷、任職年限、成果獎勵等其它方面進行量化計分。(滿分100分)

五、工作程序

(1)組織報名,個人填寫申報表。

(2)對報名人員條件進行審核。

(3)對報名人員近兩學年綜合量化成績進行核算。

(4)按照競爭推薦標準,進行評議打分。

(5)按照競爭推薦標準,對任職資歷中證件部分進行計分。

(6)根據以上打分情況進行綜合測算,算出總分,排出名次。

(7)確定高級教師、一級教師擬推薦名單。

(8)在校園網和公開欄中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9)做好填報上報工作。

六、推薦標準

(一)量化成績:占40%,滿分40分。

將近二年的量化成績分取平均值乘以40%,占總分的40%,滿分40分。職稱推薦人員任職年限不足二年以實際年限計算。

(二)資歷、學歷、任職年限占總分的25%,滿分25分。

1、教齡滿分10分。任教一年得0.4分,按實際教齡累計,10分封頂。

2、學歷滿分3分。研究生3分,本科2分、大專1分、中師(含高中、中專)0.5分。

3、任職年限滿分7分。按規定任職年限期滿,申報高一級職稱每超一年加0.3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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